法律分析:
(1)因开发商违约致商品房合同解除,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赔偿装修损失。赔偿数额确定方式有两种,一是双方协商,二是协商不成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装修现值。
(2)因购房者自身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开发商通常无赔偿装修费用的义务。购房者能拆除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物,且拆除时不得损害房屋。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若开发商不同意利用,损失由购房者承担。
(3)若双方对合同解除均有过错,需按照过错程度分担装修损失。
提醒:
在处理此类情况时,注意保存装修相关凭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一)因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装修损失赔偿数额,若协商无果,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装修现值,以确定赔偿金额。
(二)因购房者自身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购房者可拆除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物,但不能损害房屋。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若开发商不同意利用,损失由购房者承担。
(三)双方均有过错导致合同解除
按照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装修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1.因开发商违约解除商品房合同,且房屋已装修,购房者可要求赔偿装修损失。损失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装修现值。
2.若因购房者违约解除合同,开发商通常不赔装修费。购房者可拆未附合装修物,且不能损害房屋。已附合的,开发商不同意利用,损失由购房者承担。
3.双方对合同解除都有过错,按过错程度分担装修损失。
结论:
商品房解除合同且房屋已装修,装修损失的处理因违约方不同而不同。开发商违约,需赔偿购房者装修损失;购房者违约,开发商一般不赔偿,购房者可拆未附合装修物;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时对装修损失的处理遵循过错原则。当开发商违约致使合同解除,购房者为房屋装修投入的资金属于合理损失,开发商理应赔偿。赔偿数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机构确定装修现值。若因购房者自身违约解除合同,开发商没有赔偿装修费用的义务,不过购房者可拆除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物,但拆除行为不能损害房屋。对于已形成附合且开发商不同意利用的装修物,损失由购房者承担。若双方对合同解除都有过错,就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来分担装修损失。若您在商品房解除合同及装修损失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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