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孩子探视权和抚养费确实没有必然法律联系。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法定权利,旨在维系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联系,助力子女健康成长;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方应承担的子女生活等费用的经济责任。
2.不能因未支付抚养费剥夺探视权,也不能以不让探视拒绝支付抚养费。双方应明确这两项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不可相互要挟。
3.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要求支付。若一方阻碍对方探视,另一方可以起诉请求保障探视权。
4.双方都应依法履行各自义务,共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法律分析:
(1)探视权是法定权利,源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旨在维护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2)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方需承担的经济责任,用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支出。
(3)两者不存在必然法律联系,不能因未支付抚养费剥夺探视权,也不能以不让探视拒绝支付抚养费。
(4)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若一方阻碍探视,另一方可起诉保障权利。
提醒:
双方应依法履行义务保障子女权益,遇到此类纠纷,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权利义务本质。要清楚探视权和抚养费各自的本质,探视权是为维系亲子情感,而抚养费是保障孩子生活所需费用。
(二)依法解决问题。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若一方阻碍探视,另一方可起诉保障探视权。
(三)保障子女权益。双方都要依法履行自身义务,以保障孩子的权益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和抚养费没有必然法律联系。探视权是基于亲子身份的法定权利,能让非直接抚养方与孩子交流,利于孩子成长。
2.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承担孩子生活等费用的经济责任。不能因未付抚养费剥夺探视权,也不能因不让探视拒付抚养费。
3.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若一方阻碍探视,另一方可起诉保障权利。双方都应履行义务,保障孩子权益。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怎样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的关系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何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的关系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抚养费与探视权没有直接关系。不能因为没有付抚养费,就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而且,孩子需要父母共同的爱,只有一方的爱是不完整的爱,另一方的探望能将因夫妻离异对子女所造成的伤害大大减少。抚养子女一方应与另一方协商,允许对方在适当的时间会见子女,并要为其会见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
专业解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知,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律师解析 关于孩子的抚养和探视问题,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师解析 具体可按如下方式处理孩子抚养义务和探视权关系:一般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孩子抚养义务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探望权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