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舍友发生冲突,摔坏了她的电脑和手机。她先摔的,然后我把我的电脑拿到了我的床上,怕摔坏。她完全有时间拿她的电脑和手机,可她任由我摔,还故意激我,说:你所有东西加起来你都赔不起。感觉她有诱导的成分,诱导我摔坏让我赔偿,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吗?还是说在法律面前没有猜测,只看结果
法律通常重证据和结果,但也会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若能证明对方诱导激将,可减轻你的赔偿责任。你要收集她诱导激将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和她协商赔偿,说明她也有过错。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定责任。
2025-06-12 08:03:2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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