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人仅起介绍作用时,劳动者不能要求其承担支付工资责任,应向雇佣方主张工资。可先与雇佣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二)介绍人明确表示对工资支付负责或提供担保时,劳动者可依据约定要求其担责,但要提供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能证明约定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介绍人有担保或支付工资的约定却未履行,就需承担相应责任。
干活拿不上钱找介绍人要需分情况。若介绍人仅牵线搭桥,未对工资支付作担保或承诺,劳动者不能要求其担责,应向雇佣方追讨工资。可先与雇佣方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若介绍人明确表示对工资支付负责或提供担保,劳动者可按约定要求其担责。但前提是劳动者要提供能证明此约定的证据,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
建议劳动者在面对工资问题时,先明确介绍人角色和责任。若向介绍人主张权利,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遇到问题优先与雇佣方协商,协商不成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结论:
干活拿不上钱找介绍人要是否可行,取决于介绍人是否对工资支付有担保或承诺,有则可行,无则一般不可行。
法律解析:
在法律层面,若介绍人仅履行介绍工作的职责,未对工资支付作出担保或承诺,那么介绍人没有义务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劳动者应向雇佣方追讨工资,可先尝试与雇佣方协商,若协商无果,还能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但要是介绍人在介绍工作时明确表示会对工资支付负责或提供担保,劳动者就可依据约定要求介绍人担责。不过劳动者需提供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该约定的证据。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工资问题且对法律适用和维权途径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当介绍人仅充当介绍角色,未对工资支付进行担保或承诺时,其不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责任主体是雇佣方,此时劳动者应向雇佣方索要工资。可先尝试与雇佣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2)若介绍人在介绍工作时有明确的对工资支付负责或提供担保的表示,劳动者可根据约定要求介绍人承担责任。但前提是劳动者要提供证据证明该约定,比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能反映双方约定内容的材料。
提醒:劳动者在面对干活拿不到钱的情况时,需先明确介绍人的责任情况,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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