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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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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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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一直在外面吗

孙** 甘肃-甘南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05.25 02:18:48 322人阅读

监外执行是一直在外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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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并非意味着罪犯可一直处于监外,它受多种条件限制。监外执行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符合特定情形时才可暂予监外执行,如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

为保证监外执行规范,有严格监督管理。罪犯需遵守规定并定期报告情况。一旦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规,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就会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而当罪犯刑期届满,监外执行自动终止。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2.定期对监外执行情形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条件。
3.加强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促使其遵守规定。

2025-05-25 09: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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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外执行是对特定被判刑罪犯的一种执行方式,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且符合严重疾病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等法定情形的罪犯。
(2)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罪犯需遵守规定并定期报告情况,这确保了对其的有效监管。
(3)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规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等情况,会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而当刑期届满,监外执行自动终止。

提醒:
监外执行有严格条件和监管,若违反规定会被收监。不同案情对应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5-25 08:2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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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监外执行时要确保符合法定情形,即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申请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监外执行期间,罪犯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情况,保持良好表现。
(三)家属和社区也应积极配合监督,发现异常及时告知执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2025-05-25 06:3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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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外执行是有条件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等情况时,可暂予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监管严格,罪犯要遵守规定并定期汇报。若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或暂予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会被收监继续服刑。

3.刑期届满,监外执行自动结束。可见,监外执行受限多,不是一直能在外面。

2025-05-25 05:0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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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外执行并非一直处于监外状态,受多种条件限制。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出现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法定情形时,可暂予监外执行。但监外执行有严格监督管理,罪犯要遵守规定并定期报告情况。若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规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就会被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而当刑期届满,监外执行自动终止。由此可见,监外执行并非毫无限制地让罪犯一直在外面。如果大家对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25 03:11:3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判刑五年,实行监外执行,那么如果监外执行了五年后,不用再进五年了。  一、定义: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二、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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