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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票人对前手的拒付追索权,从被拒绝承兑或付款日起,6个月内不使用就会消灭。若拒付追索待清偿超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大概率已丧失。
2.即便追索权没了,持票人还有民事权利,能要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与未支付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3.持票人可先和出票人或承兑人协商,协商不成,收集票据、拒付证明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主张利益返还。
2025-05-25 07: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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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持票人对前手的拒付追索权自被拒付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会消灭,超6个月通常丧失该追索权,但仍可向出票人或承兑人主张利益返还。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拒付追索权有6个月的行使期限,超过该期限不行使,该权利消灭。然而,持票人的民事权利并未完全丧失,其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与未支付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持票人可以先与出票人或承兑人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收集票据、拒付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如果您在票据权利方面遇到类似困扰,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5-25 06:0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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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持票人对前手的拒付追索权有时间限制,自被拒绝承兑或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便消灭。若拒付追索待清偿超过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丧失。
(2)虽然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持票人还享有民事权利。可请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与未支付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3)持票人解决该问题可先与出票人或承兑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票据、拒付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提醒:
持票人要及时行使对前手的拒付追索权,避免超期丧失权利。若需通过诉讼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2025-05-25 04:1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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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票人对前手的拒付追索权有6个月的行使期限,自被拒绝承兑或付款之日起算,超6个月不行使则该权利消灭。这是为督促持票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票据流通秩序。
2.即便拒付追索待清偿超6个月,持票人也并非没有救济途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请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与未支付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3.解决措施与建议:持票人可先与出票人或承兑人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持票人应积极收集票据、拒付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5-25 02:1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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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票人在拒付追索待清偿超6个月丧失对前手追索权后,先尝试与出票人或承兑人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请求返还与未支付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二)若协商无果,持票人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像票据、拒付证明等,这些材料能有力支撑自己的诉求。
(三)持票人准备好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2025-05-25 01:45: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