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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进行免责的债务承担
1.要确保获得债权人同意,可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将债务转移事项明确告知债权人并获得其认可。
2.债务人或第三人及时通知债权人,通知内容应清晰说明债务转移情况。
(二)若进行并存的债务承担
1.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后,及时通知债权人,通知需明确表达加入债务的意愿和范围。
2.若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会有合理期限进行回应,在此期间要关注债权人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2025-05-21 13: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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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允许债务转移,分为免责和并存两种承担方式。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后脱离债务关系,并存的债务承担则是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
2.免责债务承担需经债权人同意才生效,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新债务人承担主债务相关从债务,但专属于原债务人的除外。并存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加入可通过与债务人约定并通知债权人,或直接向债权人表示,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明确拒绝,可要求第三人在愿承担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3.建议在进行债务转移时,债务人与第三人明确转移类型。进行免责债务承担时提前与债权人沟通并取得同意,留存相关通知证据;进行并存债务承担时,第三人明确表示意愿并确保通知送达债权人。
2025-05-21 12:0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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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律允许债务转移,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且各有相应条件。
法律解析:
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若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原债务人会脱离债务关系,但前提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不产生效力。同时,债务人或第三人需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新债务人要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不过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从债务除外。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当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明确拒绝,债权人就可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若大家在债务转移方面有任何疑问,或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21 10:1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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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务转移分免责和并存两种。免责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给第三人,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这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生效。债务人或第三人要及时通知债权人,且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新债务人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并存债务承担里,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并通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明确拒绝,债权人可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提醒:债务转移操作要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免责债务承担务必取得债权人同意,并存债务承担要留意债权人是否明确拒绝,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5-21 10:0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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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允许债务转移,分免责和并存两种情况。
2.免责债务承担:债务人把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给第三人,原债务人退出。这要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得及时通知,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新债务人担主债务及相关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的除外。
3.并存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和债务人共担债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并通知债权人,或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权人未明确拒绝,可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承担范围内和债务人连带担责。
2025-05-21 08:53: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