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被告人门口停放被砸了,物价局定损27000多,我实际修车费用是48000,法院开过一次庭,协商给我50000,前几天法院告诉我被告没筹到钱准备宣判,我该怎么办?
首先,既然协商没成准备宣判,你要准备好实际修车费用48000元的相关证据,像维修清单、发票等,证明实际损失。在宣判时,跟法官讲清物价局定损和实际修车费用有差异的原因。若对宣判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可上诉。总之,要积极应对宣判,维护自己权益。
2025-05-20 16:53:3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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