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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通常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若足额出资且无损害债权人利益情形,无需额外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负责。这体现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保障股东合理参与公司经营。
2.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股东不当行为的约束,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3.股东因公司债务受损,若其他股东有过错,可依法律和章程追究责任。
建议:股东应按时足额出资,避免滥用权利;公司要完善内部治理,监督股东行为;债权人在交易时可充分了解公司股东出资等情况,降低风险。
2025-05-19 17: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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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股东担责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当股东足额出资且无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不当行为时,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股东无需额外担责。
(2)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股东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股东因公司债务受损,若其他股东有过错,可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追究责任。
提醒:股东应按时足额出资,避免不当行为,若面临复杂的公司债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5-19 16:0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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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足额出资且无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时,安心经营,无需额外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用全部财产偿债。
(二)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应尽快补足出资,避免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股东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股东因公司债务受损且其他股东有过错,可按法律和公司章程追究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5-05-19 14:2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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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情况下,股东按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足额出资且无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无需额外担责,公司用全部财产偿债。
2.若股东未出资、未全出资或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本息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3.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担连带责任。
4.股东因公司债务受损,其他股东有过错,可依法和章程追究责任。
2025-05-19 13:1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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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股东通常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足额出资且无损害债权人利益情形无需额外担责,存在未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需担责,滥用权利逃避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受损失可追究有过错股东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在正常情况下以出资为限担责。这是为保障股东投资积极性和公司独立运营。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破坏了公司资本充实原则,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所以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违背了法人制度设计初衷,应承担连带责任。当股东因公司债务受损,其他股东有过错时,受损股东可依法律和公司章程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公司股东责任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19 11:31: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