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者的离职权利受法律保护。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定权利,无需单位批准。
(2)老板以没招到人为由阻止员工离职,这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的离职权不应受此不合理条件限制。
(3)若老板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等,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履行相应义务。
(4)为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在通知离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的快递底单、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提醒:
劳动者需严格按法定程序通知离职并保留证据。不同维权方式适用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1.劳动者拥有法定离职权,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无需单位批准,老板以没招到人为由不让走不合法。
2.若老板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劳动者可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使单位改正;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手续并支付工资。
3.建议劳动者通知离职时保留证据,如书面通知快递底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结论:
劳动者有法定离职权,试用期提前三日、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离职,老板以没招到人为由不让走不合法,劳动者可采取措施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享有法定离职权利。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便可解除,无需单位批准。老板以没招到人为由阻止离职,违反了法律规定。若老板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工资。在通知离职时,劳动者要保留书面通知快递底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在离职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劳动者离职遵循法定程序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可正常离职,无需单位批准。
(二)应对老板不合理阻拦办法
老板以没招到人为由不让走不合法,若老板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单位改正;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等。
(三)保留证据
通知离职时要保留相关证据,像书面通知的快递底单、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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