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沃柑基地工人在去上班的途中驾驶三轮车出意外,驾驶员已救治无效去世,另两人重伤还未愈,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吗?
您好,您咨询的情况确实涉及工伤认定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到您说的情况,需要重点核实几个关键点:第一,事故发生时间是否属于正常上下班时间;第二,三轮车是否是合理通勤工具;第三,事故责任认定中驾驶员是否负主要责任。如果符合这些条件,那么两位重伤工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驾驶员的情况则需要看责任划分。建议尽快做这几件事:1.保存好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2.收集上下班考勤记录等证据;3.让家属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续可以主张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帮助可以随时联系。
2025-05-08 02:35:5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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