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到现在微信这么方便,在民事诉讼方面,目前法院文书送达方式有微信送达的方式吗?
你好,国家政策及法律还是与时俱进的,目前法院文书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转交送达,
4.委托送达,
5.邮寄送达,
6.电子送达,
7.公告送达。其中第六种就包括微信方式。所谓电子送达,就是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
送达民事诉讼文书,是在民事案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法院文书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转交送达,
4.委托送达,
5.邮寄送达,
6.电子送达,
7.公告送达。其中第六种就包括微信方式。
法院公告送达文书送达方式:1对于下落不明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当事人,可以向办案法官申请公告送达。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2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为60日。3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的费用为限字数在200以内,普通价格为人民币300元整,加急价格为人民币390元整。特快价格为人民币900元整,200300字,加收50%;
300400,加收100%;
400500,加收150%,以此类推。按照案件受理程序,一个卷号收取一份公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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