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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取保候审一般不可重复办理,案件移送时如需继续取保是重新办理。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已采取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若需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受案机关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时,会重新作出决定,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且无需办理解除手续,这不属于重复办理,而是重新办理。这一规定保证了不同诉讼阶段对取保候审措施的合理衔接与规范管理。如果大家在取保候审方面遇到任何疑问或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5-05 12: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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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取保候审不能重复办理。在案件的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已实施取保候审,当案件移送至后续的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时,若有继续取保候审的需求,或要变更保证方式、强制措施,受案机关需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2)受案机关若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要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原取保候审会自动解除,无需再专门办理解除手续。这表明并非重复办理,而是重新办理,以适应不同诉讼阶段的要求。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在取保候审办理上有差异,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5-05 12:5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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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不同阶段需延续取保候审时,要明确是重新办理而非重复办理。受案机关需在规定的七日内作出决定,比如从侦查阶段到审查起诉阶段,受案机关要及时按流程操作。
(二)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要重新作出决定,原取保候审会自动解除,无需专门办理解除手续,严格按照这一程序执行,避免操作失误。
(三)受案机关作出决定后,要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保证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2025-05-05 12:1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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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取保候审不可重复办理。
2.若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已办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后如需继续取保或变更保证方式、强制措施,受案机关应7日内决定,并通知执行与移送机关。
3.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时,需重新作出决定,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无需额外办理解除手续,这并非重复办理,而是重新办理。
2025-05-05 12:0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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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通常不可重复办理,当案件在不同阶段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变更保证方式、强制措施时,受案机关会重新作出决定,这并非重复办理,而是重新办理。这是因为不同诉讼阶段情况可能变化,需要重新评估和确定取保候审相关事宜。
2.受案机关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继续取保候审等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若决定继续取保候审,会重新作出决定,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且无需额外办理解除手续。
3.建议相关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七日时限作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对于当事人,要明确不同阶段取保候审的情况变化,积极配合新的取保候审要求。同时,司法人员要加强对取保候审规定的学习,准确把握重新办理的流程和要求。
2025-05-05 10:51: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