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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会见看守所的人吗?

pub****286 四川-南充 法律援助咨询 2025.05.04 19:47:21 414人阅读

你们可以会见看守所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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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388411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1673条

可以的,有需要的话可以代为会见,费用1000哈

2025-05-08 12:3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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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085289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7639条

你好,只要是律师,都可以会见的

2025-05-04 23:5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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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170909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033条

您好,因为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这边需进一步与您沟通,本所具备案件丰富的处理经验。

2025-05-04 21:2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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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5866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8195条

你好,可以的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说明如下:

1. **律师会见权**  
   执业律师依法可以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近亲属的正式委托
   - 案件已进入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 危害国家安全等特殊案件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2. **具体会见程序**  
   (1)委托手续准备:  
   - 委托人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证明)  
   - 签署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  

   (2)预约会见:  
   - 通过"监所律师预约平台"线上预约(多数省市已开通)  
   - 紧急情况下可持《律师执业证》现场申请加急会见  

   (3)会见注意事项:  
   - 禁止传递物品(眼镜、药品等需经看守所检查)  
   - 不得协助嫌疑人串供或销毁证据  

3. **特殊情况处理**  
   - 疫情期间部分地区需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  
   - 侦查阶段会见可能被监听(审查起诉阶段不监听)  
   - 重大案件首次会见需侦查机关派员在场  

**建议您尽快采取的行动**:  
1. 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办理正式委托手续  
2. 要求律师向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及羁押地点  
3. 准备必要的生活费(看守所账户充值需通过律师转交)  

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但危害国家安全等三类案件除外。建议选择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其在应对突发状况(如临时拒绝会见)时更有处理经验。

2025-05-04 21:0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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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415563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166条

你好,作为刑事律师,可以会见的

2025-05-04 20:06:2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为规范律师会见接待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须知。一、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向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二、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辩护律师的,变更后的辩护律师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办案机关。三、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如未到办案机关告知,第一次直接到要求会见嫌疑人、被告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会见:(一)刑事辩护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二)律师事务所证明(三)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四)律师的联系方式(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的,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六)辩护律师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辩护律师。变更辩护律师的,应当重新办理委托手续。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名辩护律师不得同时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辩护律师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分别会见。一名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带领本律师事务所的另一名律师或者实习律师参与会见,完成辅助工作。辅助人员所需手续参照辩护律师会见办理。同一辅助人员不得参与会见同案中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六、辩护律师提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翻译人员填写《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表》,并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证明。办案机关批准会见或者不批准会见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分别开具《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或者《不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书》。辩护律师需要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应当向提交翻译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准予翻译人员参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书》。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告知辩护律师须经侦查机关的许可。经办案单位出具准予会见通知书后,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八、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九、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法定工作日进行,经同意,也可以在节假日会见。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使用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会见情况。十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禁止转递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十二、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的,应当阻止,并提出警告。辩护律师不听从管理的,可以终止会见。十三、辩护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安排会见的,可以终止会见:(一)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虚假或者无效的(二)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接受二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二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四)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犯罪嫌疑人,未经侦查机关许可的(五)其他违反会见规定行为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寄信给里的犯人,收信人会收到信件。但是信件会经过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案件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  第三十一条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送物、会见、通信、请假须知对在押人员近亲属送物的规定  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在押人员收发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经检查,对没有发现问题的信件即可发出或交给在押人员本人;如果发现有碍侦查、、审判内容的信件,应予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在押人员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则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留所服刑罪犯可以与其近亲属通信。但发收的信件,一律要经过看守干警检查,发现有碍监管或散布论内容的,应予扣留,并做严肃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  1:嫌疑人的单位无权查看这些信件,只有办案部门民警和民警才有权查看.  2:没有规定要求通知犯罪嫌疑人,比如有些串供信件是肯定不会通知的.对办案影响不大的也可能通知.具体由管理人员掌握.  3:不一定能全部领回,比如有些涉及案情以及串供信件可能会被没收作为证据.  4:这个由检查人员确定,最好不要在信件中提及与案件有关的事情,凡是与案件有关的语句都有可能看作涉及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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