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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骗我们三年期限,结果一年就让归本,还不上怎么办
这种情况贷款公司可能构成违约。首先,查看贷款合同,确认关于期限的约定,若合同写三年,可凭合同与贷款公司协商,指出其违约行为,要求按三年期限履行。若协商不成,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合同等证据,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在诉讼期间,可尝试与贷款公司达成新还款协议,避免逾期影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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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地上随着物和青苗补助等的补偿款归所有人所有,也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人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土地转让是有期限的,具体期限双方可以约定。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应该根据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出让和土地转让的区别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土地交易一级市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二级市,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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