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一款规定是: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
(一)项第
(二)项和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这就是第一款规定。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限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限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途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路人通行。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限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限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途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路人通行。罚金200,不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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