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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有责任吗

周** 广东-中山 合伙联营咨询 2025.04.21 16:12:37 458人阅读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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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合伙经营出现亏损的情况下,若退伙人是在合伙债务产生后正常退伙,需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由于债务在其合伙期间就已形成,不能因退伙而免责。
(2)若退伙人退伙时进行了合伙财产结算,且与其他合伙人明确约定对退伙前债务不承担责任,此约定在合伙人内部有效。不过,它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依旧有权要求退伙人承担责任,退伙人承担后可依据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退伙人是否承担责任以及责任范围,要综合考虑债务产生时间、退伙结算约定等多方面情况。

提醒:
退伙时应明确债务分担并签订书面协议。面对不同的合伙债务情况,建议咨询以确定具体应对方案。

2025-04-21 22: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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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正常退伙且债务在合伙期间产生,退伙人需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积极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处理债务,避免债务扩大带来更严重后果。

(二)若退伙时已结算且约定对退伙前债务不承担责任,当善意第三人要求承担责任时,先承担责任,之后再依据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里虽未直接对应上述两种情况,但从整体合伙债务分担及追偿原则能看出规定逻辑。

2025-04-21 20:4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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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经营亏损,退伙人可能担责。若在合伙债务产生后正常退伙,对退伙前原因产生的债务,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能因退伙免责。
2.若退伙时已结算,且约定对退伙前债务不担责,此约定在合伙人内部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可要求退伙人担责,退伙人担责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退伙人是否担责及范围,要结合债务产生时间、退伙结算约定等确定。

2025-04-21 19:1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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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伙经营亏损时,退伙人可能需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情况要结合债务产生时间、退伙结算约定等确定。
法律解析:
在合伙经营中,若退伙人在合伙债务产生后正常退伙,对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毕竟债务在其合伙期间已形成,不能因退伙而免责。若退伙人退伙时对合伙财产进行了结算,且明确约定对退伙前债务不承担责任,此约定在合伙人内部有效,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仍能要求退伙人担责,退伙人担责后可依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所以,退伙人责任的有无及范围,需综合多方面情况判定。如果您在合伙经营及退伙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21 17:2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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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经营亏损时,退伙人可能承担责任。正常退伙且债务在其合伙期间产生,退伙人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能因退伙免除责任。
2.若退伙时已结算且约定对退伙前债务不担责,此约定在合伙人内部有效,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仍可要求退伙人担责,退伙人担责后可依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确定退伙人是否担责及责任范围,需结合债务产生时间、退伙结算约定等情况。建议退伙人在退伙时详细结算合伙财产,明确债务分担,签订书面协议。遇到第三人追责时,及时与其他合伙人沟通,按约定处理后续事宜。

2025-04-21 16:46:58 回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不同意退伙,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那么,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合伙人退出首先应该签订退伙协议,合伙人退出并撤资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  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第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退伙人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第五,因合伙人退伙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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