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连云港法律咨询 > 连云港合伙联营法律咨询 > 要拆伙了,合伙经营期间亏损怎么办

要拆伙了,合伙经营期间亏损怎么办

王** 江苏-连云港 合伙联营咨询 2018.04.20 12:06:27 2063人阅读

你好,我之前和别人合伙开公司,现在要拆伙了,可是合伙经营期间亏损怎么办,想要问一下,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连云港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连云港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即:其亏损分担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2018-04-20 12:11:27 回复
咨询我

你好,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本条实际上是对退伙结算的补充规定。退伙结算时,依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确定应退还给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而合伙企业的财产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企业的正资产如固定资产、库存货物、存款、应收账款等,也包括企业的负资产如贷款、应付货款等,合伙企业的正负资产之和为企业的净资产额。如果退伙时合伙企业的净资产额大于零,用该净资产的数额乘以退伙人应古的财产份额比例,即得到应当退还给退伙人的财产数额。如果退伙时合伙企业的净资产额小于零,就表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少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此时退伙人不但不能得到财产份额的返还,还要依据本条规定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其应分担的部分向合伙企业交付财产。这是由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担风险的性质决定的。以上为合伙经营期间亏损怎么办的解答,希望采纳

2018-04-20 12:08:27 回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不同意退伙,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那么,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合伙人退出首先应该签订退伙协议,合伙人退出并撤资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  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第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退伙人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第五,因合伙人退伙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