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鸡西法律咨询 > 鸡西合同订立法律咨询 > 货物买卖合同要如何管辖

货物买卖合同要如何管辖

朱* 黑龙江-鸡西 合同订立咨询 2025.04.11 17:35:03 412人阅读

货物买卖合同要如何管辖

其他人都在看:
鸡西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鸡西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货物买卖合同管辖确定遵循一定规则。首要原则是尊重当事人约定,当合同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约定了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时,应按照此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
(2)若合同没有约定管辖,那么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如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提醒:
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遇到管辖争议时,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11 22:18:10 回复
咨询我

(一)有有效管辖协议的情况,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进行管辖,所以在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双方可协商确定合适的管辖地并写入合同。
(二)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若合同履行,根据争议标的类型确定合同履行地,如给付货币是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是不动产所在地等,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此交易中要明确争议标的类型及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5-04-11 20:21:52 回复
咨询我

1.尊重约定:合同里有有效管辖协议,像约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如原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的法院管辖,就按约定来。

2.无约定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合同履行地,给付货币以接收方所在地为准;交付不动产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准;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准。即时结清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履行地。合同没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025-04-11 19:48: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货物买卖合同管辖先看当事人约定,有有效管辖协议按约定,无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按不同争议标的情况确定,若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若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该约定有效,应按此确定管辖法院。若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定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依据不同的争议标的有不同的判定方式,比如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等。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合同当事人在诉讼管辖方面的合理权益,也便于法院高效处理案件。如果您在货物买卖合同管辖方面遇到问题,不确定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随时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2025-04-11 19:26:24 回复
咨询我

1.货物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需综合考量约定与法定情况。尊重当事人约定优先,若合同有有效管辖协议,约定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应按约定执行。
2.无约定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多样,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若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建议当事人在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明确有效的管辖协议,避免后面管辖争议。若未约定管辖,要依据法定规则准确判断管辖法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11 18:22:37 回复

你好,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管辖的问题,解释如下: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实际上这个问题在立案时很难与法理保持上一致的,实践中每个法院是不同的,在苏州,即便你在常熟订的合同,在常熟提货和履行,只是付款没有履行,你诉讼时,除非合同中明确在常熟打官司,对方是外地的,就不会受理在常熟打官司。付款纠纷他们推到付款人所在地去打官司的。所以不要研究管辖权了,去被告所在地打是最容易受理的。

何谓诉讼时效,在《合同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学理上对诉讼时效有多种表述,一般可以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概念是: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时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第二类概念是: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两类学理概念所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确定并不一致。前者隐含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可以行使权利之日”起算,而后者在概念中未说明诉讼时效起算点期间的问题。由于法律上对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没有明文规定,学理上对诉讼时效又有争议,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涉及诉讼时效的合同案件纠纷,由于认识不同,同一个案件在不同的区域审理,会出现不同的审判结果,正确理解诉讼时效及其起算点对正确适用法律有重要意义。《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权利被侵害”是一个事实判断,具有客观存在性。权利和侵害的含义是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基础。权利主要包含五个因素:一是利益。一项权利的形成,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是由于利在其中。二是主张。一种利益若无人对它提出主张和要求,就不可能成为权利。首先要有人对这利益提出主张,以明确利益的主体,进而要求实现这个利益。合同领域中,则要向对方提出要求,如要求对方何时付款。合同中有约定付款时间的,是权利人预先在合同中提出了要求;没有约定时间的,则需要提出要求。三是资格。提出利益要求要有所凭据,其也是法律对某种权利的承认,如自然人享有的人身权、健康权、生命权等。四是力量。包括权威和能力又法律来赋予权威的利益、主张或资格,称为法律权利,利益等因有了法律保护而产生权威,使人不得侵犯。同时权利主体还要具备享有和实现其利益、主张的实际能力或可能性即诉讼行为能力。五是自由。通常指权利主体可以按照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外来的干预或胁迫,权利上的自由是权利人按其个人的意志去行使权利或处分权利。正确理解诉讼时效还要弄清侵害的含义。侵害具有不正当之意。合同领域中的债权是对着特定的人(合同对方)而享有的权利,合同债权上的义务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对方不得侵犯另一方的债权。合同义务人应当为而不为,就是不正当。应当为就是根据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了义务,合同对方不履行,是对合同债权人权利的侵害;合同中未约定对方如何做,对方义务是什么或何时履行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专业解答关于受理和审理买卖合同纠纷之案件的法院乃为被告之住所地、合同义务有效履行地、书面合同订立地、原告身处之居住地以及物品之所在地等具有实质性关联性的地点的当地人民法院。若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应依据该约定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倘若未加以具体规定,则应由被告所居住的地方或合同履行地的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司法权审理案件。

    2024.09.07 1577阅读
  • 货物买卖合同管辖司法解释

    专业解答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2024.08.28 1390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