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我有首套购房资格,并以我的名义与舅舅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杭州的房产,总价188万,首付3成,我与舅舅各出一半首付。(首付款是由妈妈转给舅舅再转给我),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 2017年-2018年,每月房贷。我和舅舅各出一半,且自2017年底开始,我陆续借给舅舅总计55万现金用于他的其他生意投资。 2018年-2023年2月,每月房贷,舅舅出三分之二,我出三分之一,和舅舅达成共识,房子他拥有三分之二,我拥有三分之一。 2023年初,舅舅要求拿房子去抵押贷款,用以他的生意项目,被我拒绝,理由是此时我已婚,贷款是在我丈夫和的名下,丈夫不同意,我也认为对我个人债务风险过大。
从法律角度看,房子登记在你名下,虽与舅舅有出资约定,但存在风险。舅舅无权单独拿房抵押贷款。你可与舅舅协商,明确双方权益,或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4-13 10:53:2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