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他人谋利不一定构成受贿罪。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
2.“为他人谋利”含承诺、实施、实现三个阶段,具备其一即可认定。不过,仅有谋利行为,没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不构成此罪;收受财物与职务无关,也不算。
3.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要综合考虑主体身份、有无利用职务便利、财物与职务行为的关联性等。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
结论:
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一定构成受贿罪,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法律解析:
受贿罪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涵盖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具备其一即可认定。不过,仅有为他人谋利行为,而未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无关,都不构成受贿罪。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要综合考量主体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的关联性等。若遇到与受贿罪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一定构成受贿罪,需满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条件。
具体而言,“为他人谋取利益”涵盖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具备其一即可认定。然而,仅有谋利行为却未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或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无关,均不构成受贿罪。
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是主体需为国家工作人员;二是要看有无利用职务便利;三是要考量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的关联性。
若遇到此类相关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便获得准确且专业的法律指引。
法律分析:
(1)受贿罪认定有严格条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才构成。“为他人谋取利益”涵盖承诺、实施、实现三个阶段,满足其一即可。
(2)仅有为他人谋利行为,未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不构成受贿罪。比如国家工作人员正常履行职责为他人办事,未接受财物,就不在受贿范畴。
(3)即便收受财物,若与职务行为无关,同样不构成受贿罪。
(4)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要综合多因素,包括主体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的关联性等。
提醒:
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情况复杂,不同案情有不同认定,若有相关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分析。
(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即便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也不能触碰收受财物这条红线。
(二)在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时,要全面审查主体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有无关联等情况,不能仅依据“为他人谋取利益”就判定。
(三)如果遇到受贿罪相关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专业解答在受贿罪的认定过程中,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素常意味着行为主体利用其在职务范围内所获得的优势地位与权限,向他人作出承诺、付诸实践或者实际上成功地为行贿者解决了某些特定的问题、创造出有利的环境条件,甚至对于行贿者提出的各种诉求都能给予积极的关注与协助。这种所谓的“利益”可以涵盖经济层面的收益,同时也包括除此之外的其他非物质性利益。
专业解答原则上是可以的。对于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标准如下:1、包括受贿者确实兑现或承诺为他人谋求权益;2、明确知情对方有特定的委托请求事项,却仍然接受其贿赂;3、在履行职责之后,出于个人目的收受他人贿赂;4、向上下级关系中的下属或者被管理人员索要、收取三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财物,并且这种行为可能对职权行使产生实质性影响。
专业解答关于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解析此中所述的承诺涵盖了明示承诺、默示承诺、实实在在的承诺以及不实承诺四种类型。
专业解答判断受贿罪中的“谋取利益”,通常要收集多方面证据。行贿人的证言很重要,要说明为啥通过财物输送谋求个人利益,具体内容和获取方式是什么。受贿人的自愿供述也很关键,能证明有没有收受财物,有没有为他人谋利。此外,书面证据,比如合同、文件这些,证人证言也能提供有力支持。最后,实物证据,像是受贿得到的财物也不能忽视,所有这些证据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专业解答受贿行为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刑法规定需要综合考虑客观因素。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并承诺为委托人解决问题,即使实际问题尚未解决,也可初步认定为谋利行为。即便在筹备过程中未能成功或利益存在争议,也应被视为受贿。接受财物时明知具体要求,也可视为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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