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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犯罪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冯* 青海-玉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25.04.06 08:44:11 453人阅读

哪些刑事犯罪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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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权利被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可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被害人就医、误工等物质损失可索赔;财产犯罪如抢劫、盗窃,财物毁坏或有其他物质损失也能附带诉讼。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赔精神损失,赔偿范围仅为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

2025-04-06 14:0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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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因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精神损失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内,赔偿限于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中,被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费用及误工减少收入等物质损失可要求赔偿;在抢劫罪、盗窃罪等财产犯罪里,财物被毁坏或造成其他物质损失也能附带民事诉讼。不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针对物质损失,且以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失一般不予赔偿。如果大家遇到此类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对赔偿范围、程序等方面存在疑惑,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4-06 13:4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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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致物质损失,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常见可附带民事诉讼的犯罪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财产犯罪如抢劫罪、盗窃罪等。
2.对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被害人可就就医治疗费用、误工减少收入等物质损失索赔;财产犯罪中财物毁坏或造成其他物质损失也能附带诉讼。不过,精神损失通常不在赔偿范围,且赔偿范围限于物质损失,以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为限。
3.建议被害人及时收集与物质损失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应加强对被害人的法律宣传,使其清楚自身权利和赔偿范围。

2025-04-06 12:20: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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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致物质损失,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常见的能附带民事诉讼的犯罪涵盖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和财产犯罪。在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中,被害人就医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等物质损失可获赔偿;财产犯罪里,财物毁坏或造成的其他物质损失也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解决。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限制,精神损失通常不在赔偿范围,且赔偿范围仅为物质损失,以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为限。

提醒: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要明确是物质损失,精神损失无法获赔,不同案情赔偿情况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2025-04-06 11:0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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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遭遇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要保留好就医治疗的各项费用凭证,像医院的病历、缴费单等,以证明因犯罪行为产生的物质损失,方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
(二)在财产犯罪中,若财物被毁坏,应及时对毁坏财物进行拍照、留存购买凭证等,以此确定财物价值,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依据。
(三)要清楚精神损失通常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获得赔偿,索赔范围仅限于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5-04-06 10:12:13 回复

对于可以对诈骗犯附带民事诉讼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现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对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不受理。理由是,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虽然《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至102条都规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以前都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问题就出在最高法颁布施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显然诈骗案中,被骗的钱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可见,被害人因诈骗等经济型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通过刑事判决部分直接对该部分财产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就能够挽回。事实上,这三个条款是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限制性规定,既然被害人因诈骗犯罪所遭受的损失能够通过人民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进行挽回,就不再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必要。这也有利于减少被害人的诉累,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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