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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老师只叫学习差的同学去搬东西,干什么活都是

ask****257 江西-赣州 其他咨询 2018.03.10 15:33:09 1020人阅读

遇见老师只叫学习差的同学去搬东西,干什么活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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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老师搬东西刚做完早操,就看见老师在“召集”同学们搬文件,热心的我踊跃报名了,几位热心肠的同学也相继加入了。

2018-04-03 10:3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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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解决。强行搬人东西属于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如果造成人的伤害,则还侵犯了公民的身体权。行为人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2020-11-03 20:32:43 回复

聘用满十六岁不到十八岁的人不违法。  用人单位招用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不违法。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劳动者隶属未成年工,国家对其进行特殊保护。按照《劳动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限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限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忌讳从事的劳动。并应当对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房产的居住或者使用权。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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