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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想明确停车场是否有保管义务的车主,可留意交付车辆过程。若有工作人员安排车位并收费,这大概率构成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有保管义务。
(二)若在露天公共停车场,自行找车位停放且无专人接管,要确认有无明确保管约定。若没有,停车场一般无保管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025-03-25 23:1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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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是停车场和车主构成保管合同关系,像车主把车交给工作人员安排停放并付费,停车场就得好好保管车辆,保证其安全。要是车因管理问题受损或丢失,停车场得赔偿。
2.若停车场只是出租场地,像露天公共停车场,车主自找车位、无人接管且无保管约定,一般停车场没有保管义务,车出问题通常不用担责。重点看双方有无保管约定或事实。
2025-03-25 21:2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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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停车场是否有保管车辆义务及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取决于是否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或有明确保管约定、行为事实。
法律解析:
当车主将车交付给停车场工作人员安排停放并支付保管费,此时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所以在此情况下,若车辆因停车场管理问题受损或丢失,停车场应担责。而像露天公共停车场,车主自行找车位停放且无专人接管,又无明确保管约定时,停车场一般仅提供场地租赁,没有保管车辆的义务,车辆出问题通常不担责。日常生活中涉及停车场车辆问题情况多样,如果对自身情况存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责任。
2025-03-25 20:5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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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停车场对车辆的责任时,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构成保管合同关系。
1.当停车场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时,停车场负有保管车辆的义务。如车主将车交给工作人员安排停放并支付保管费,停车场就需妥善保管以保障车辆安全。若车辆因管理不善受损或丢失,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措施:车主可保留好支付保管费等相关凭证,以便在车辆出现问题时维权;停车场应加强管理,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
2.若停车场仅提供场地租赁,像露天公共停车场,车主自行找车位停放且无专人接管,也无明确保管约定,停车场一般无保管义务,车辆问题通常不担责。
解决措施:车主停放车辆时要做好自身车辆的安全防护;停车场应在显著位置标明仅提供场地租赁,无保管责任等提示。
2025-03-25 19:4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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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停车场与车主构成保管合同关系时,停车场承担保管车辆的责任。车主交付车辆、工作人员安排车位并收费等行为,表明保管合同成立,停车场有义务妥善保管车辆,保障其安全。若车辆因管理不善受损或丢失,停车场要负责赔偿。
(2)若停车场只是提供场地租赁,像露天公共停车场,车主自行停车且无专人接管,也无明确保管约定,一般情况下停车场无保管义务,车辆出问题通常无需担责。
提醒:
判断停车场是否担责关键看保管约定或事实。停车时注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25 19:24: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