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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

杨* 广西-崇左市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3.19 09:40:33 404人阅读

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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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在一定情形下可兼得。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可同时获工伤保险待遇和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用人单位原因致工伤,通常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有重大过错除外,且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项目一般不重复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工伤认定与赔偿中,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当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两种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不同,工伤保险待遇基于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制度,人身损害赔偿基于侵权责任,所以受害人可两者兼得。而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工伤,工伤保险制度已为职工提供了基本保障,一般情况下职工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职工可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项目,遵循补偿原则,不重复赔偿。如果您在工伤赔偿方面遇到疑问或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9 15:3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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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在特定情形下可兼得。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受害人能获双赔。如职工上班途中被车撞认定工伤,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待遇,也能向侵权人索赔,但医疗费等实际支出一般不重复赔偿。

2. 若因用人单位导致工伤,一般只能享工伤保险待遇。不过用人单位有重大过错时,可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025-03-19 15:2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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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在特定情形下可兼得。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受害人能同时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和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像职工上班途中被第三人车辆撞伤认定为工伤,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医疗费用等,也能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关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项目不重复赔偿。
2. 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工伤,一般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时除外。
3. 建议职工遭遇工伤后,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赔偿途径和范围。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存在重大过错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对于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受害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03-19 14:4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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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我国,当出现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形时,受害人可实现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兼得。职工受第三人侵害认定工伤后,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相应待遇,同时向侵权第三人主张赔偿。不过,像医疗费这类实际支出项目,为避免不当得利,通常不允许重复赔偿。
(2)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工伤,一般情况下职工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职工就有可能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提醒:
遇到工伤赔偿问题,不同情形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定自身权益和赔偿方案。

2025-03-19 12:5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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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但注意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项目不能重复获赔。如上班途中被车辆撞伤认定为工伤,除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赔外,也能要求侵权人赔偿。
(二)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工伤,一般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有重大过错,可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5-03-19 10:56:27 回复

以下就是对工伤保险待遇与损害赔偿的区别有哪些的回答,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应该没有什么区别的,都是员工因工受伤以后工伤待遇享受方面产生的纠纷处理。不过,从字面上来理解,可以有点区别,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是单位没有参加社保而形成的,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般应该是待遇享受之中的不合法或者不合理产生的1.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2.假如属于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支付全部费用。3.员工在认定工伤并且鉴定好伤残等级以后,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将工伤事故分别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中规定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同时又在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中规定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这两类案件都源于工伤事故这一法律事实,在审判实践中,常常存在对这两类案件的性质、法律适用、赔偿项目及标准、适用关系等认识不清,相互混淆等情形,不知道如何适用。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包含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前者对象是工伤损害赔偿的问题,主要依据劳动法的赔偿规定;而后者是保险赔偿的问题,主要是根据劳动保险合同规定的待遇而引起的纠纷,主要区别是依据的不同。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受《民法通则》、《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民法(部门法)的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劳动争议案件,受《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部门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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