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空抛物,他说我违章搭建一审败诉了,我在诉讼二审。?
[律师回复]关于您提到的二审情况,我理解您是因为高空抛物引发的纠纷,一审被判违章搭建败诉。这个案件的关键点在于: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高空抛物和违章搭建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一审法院将两者混为一谈可能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高空抛物属于侵权责任范畴,而违章搭建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其次,关于违章搭建的认定,需要看行政机关是否出具过正式的认定文件。如果没有行政部门的认定,法院直接判定违章搭建可能缺乏依据。建议您准备以下材料:1)房屋产权证明;2)建设审批文件;3)物业或居委会的相关证明。在二审中,您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主张:第一,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搭建行为的法律关系;第二,提供搭建行为的合法性证明;第三,如果确实存在程序瑕疵,可以主张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建议您尽快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特别是能够证明搭建合法性的文件。同时,可以就高空抛物部分单独主张权利。二审中法院会重点审查一审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准备充分的话有改判的可能。如果需要,我可以帮您进一步分析案情和准备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