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二次购房后准备离婚,双方先友好协商分割房屋,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等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可参与竞价,出价高者获得。
(四)一方想要房屋,找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格,获得方给另一方补偿。
(五)双方都不想要房屋,申请拍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六)若购房父母出资,注意房屋登记情况,明确出资是对一方还是双方的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 婚后二次购房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
2. 若双方都想要房,可竞价;一方要房,由评估机构定价,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要,可申请拍卖分价款。
3. 购房时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算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登记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
结论:
婚后二次购房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先协议,不成则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双方对房屋所有权主张不同有不同处理方式,购房时父母出资按登记情况认定赠与对象。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后二次购房大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离婚分割时先协议是尊重双方意愿,给双方自主决定的空间。若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和公平正义的维护。对于房屋所有权的不同主张处理方式,竞价取得体现市场原则,评估补偿保障了一方对房屋的需求同时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拍卖分割则解决了双方都不想要房屋的情况。而父母出资按登记情况认定赠与对象,是为了明确财产归属。如果您在婚后二次购房及离婚分割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 婚后二次购房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依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 房屋归属处理方式多样。双方都要房屋可竞价取得;一方要房屋由评估机构评估后取得方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要则申请拍卖房屋分割价款。
3. 父母出资情况不同认定有别。购房时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
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并留存相关证据,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若涉及父母出资,可提前签订协议明确赠与对象。在离婚协商分割财产时保持理性,若协商不成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法律分析:
(1)婚后二次购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可最大程度尊重双方意愿。
(2)协议不成时,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为了保障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3)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若双方均主张,可通过竞价取得;一方主张,经评估后取得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都不主张,可拍卖房屋分割价款,这些方式灵活多样,适应不同情况。
(4)购房时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明确了父母出资性质的认定规则。
提醒:
婚后购房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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