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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仲裁机构对案件怎样规定管辖权的

杜** 天津-南开区 仲裁咨询 2025.03.17 04:43:36 413人阅读

2025仲裁机构对案件怎样规定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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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仲裁协议时,要确保明确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清晰写明仲裁事项,准确选定仲裁机构,保证协议有效。
(二)选择仲裁事项时,要确认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避免涉及婚姻、收养等不能仲裁的纠纷。
(三)当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应尽快与对方达成补充协议,保障仲裁机构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025-03-17 11:4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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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机构管辖权来自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有效协议要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仲裁事项并选定仲裁机构。
2. 仲裁事项需在范围内,像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能仲裁,婚姻、继承等纠纷及行政争议不能。
3. 管辖权遵循约定优先,明确约定仲裁机构,机构对符合约定的案件有管辖权。
4. 若协议对事项或机构约定不明,可补充协议;无法达成,协议无效,机构无管辖权。

2025-03-17 10:4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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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仲裁机构管辖权源于有效的仲裁协议,协议要明确请求仲裁的意思、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机构,且仲裁事项需在可仲裁范围内,遵循约定优先,约定不明可补充,无法补充则协议无效、机构无管辖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获得管辖权的基础。该协议要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的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机构。可仲裁的事项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像婚姻、收养等纠纷及行政争议不在此列。当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明确约定仲裁机构时,该机构对符合约定的案件有管辖权。若约定不明确,当事人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确定管辖权;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就无效,仲裁机构也就没有管辖权。若您在仲裁协议或仲裁管辖权方面有疑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妥善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025-03-17 09:2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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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机构管辖权的确主要源于当事人有效的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需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的仲裁事项且选定仲裁机构,同时仲裁事项要在可仲裁范围内,即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等纠纷及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2. 仲裁机构管辖权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当事人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该机构对符合约定的案件有管辖权。若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无管辖权。
3. 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清晰明确,准确选定仲裁机构和约定仲裁事项。遇到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应及时积极协商补充协议,避免因协议问题导致仲裁无法顺利进行。

2025-03-17 08:1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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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仲裁机构的管辖权依赖于当事人的仲裁协议,而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关键,它必须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的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机构。
(2)仲裁事项需处于法定仲裁范围内,仅限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像婚姻、收养等纠纷以及行政争议是不能仲裁的。
(3)仲裁机构管辖权以约定优先。当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指定仲裁机构时,该机构对符合约定的案件有管辖权。若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先补充协议,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便无管辖权。

提醒:
签订仲裁协议时要确保各项要素明确,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仲裁协议无效。不同案情适用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17 06:40:1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如何认定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1、两个仲裁机构均明确、可执行,怎么认定?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两者观点完全相反,考虑前者系司法解释的规定,而且前者出台时间在后者之后,相隔时间较长,因此在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情形下,应当由双方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2、如果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但是只有一个是确定、可执行的,其他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不具体确定怎么认定?3、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仲裁法解释第六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针对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的情形可能会出现两种后果,如果约定的仲裁地点只有一个仲裁机构,那么该选择是有效的,该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但如果该选定的仲裁地点没有仲裁机构或者有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而且双方产生纠纷,进入程序后难免又无法坐下来重新协商选哪一个仲裁机构,这个时候,通常是敌人赞成的,我们一定要反对,敌人反对的,我们一定要坚持。所以,此种情况下,仲裁协议的失效在所难免。根据最高院向天津市高级人民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条款效力请示的复函中回复:双方未约定认定该仲裁条款效力的准据法,但约定了仲裁地点为中国北京或天津,因此,应当根据仲裁地法即中国法律认定该仲裁条款的效力。该仲裁条款表达了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意思,并约定由“中国或天津对外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由于“天津对外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并不存在,且在当事人约定由“中国对外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时可以认为当事人选择的是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此,应当认为该仲裁条款符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是有效的仲裁条款。爱尔公司与德国玛莎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即应当通过仲裁解决,人民不享有管辖权。”什么是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如何认定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1、两个仲裁机构均明确、可执行,怎么认定?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两者观点完全相反,考虑前者系司法解释的规定,而且前者出台时间在后者之后,相隔时间较长,因此在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情形下,应当由双方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2、如果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但是只有一个是确定、可执行的,其他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不具体确定怎么认定?3、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仲裁法解释第六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针对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的情形可能会出现两种后果,如果约定的仲裁地点只有一个仲裁机构,那么该选择是有效的,该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但如果该选定的仲裁地点没有仲裁机构或者有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而且双方产生纠纷,进入程序后难免又无法坐下来重新协商选哪一个仲裁机构,这个时候,通常是敌人赞成的,我们一定要反对,敌人反对的,我们一定要坚持。所以,此种情况下,仲裁协议的失效在所难免。根据最高院向天津市高级人民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条款效力请示的复函中回复:双方未约定认定该仲裁条款效力的准据法,但约定了仲裁地点为中国北京或天津,因此,应当根据仲裁地法即中国法律认定该仲裁条款的效力。该仲裁条款表达了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意思,并约定由“中国或天津对外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由于“天津对外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并不存在,且在当事人约定由“中国对外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时可以认为当事人选择的是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此,应当认为该仲裁条款符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是有效的仲裁条款。爱尔公司与德国玛莎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即应当通过仲裁解决,人民不享有管辖权。”什么是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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