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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另一方应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非申请无效。
2. 按民法典,另一方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申请。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
3. 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判决,无过错方还能索赔。
4. 若婚前知晓仍自愿结婚,婚姻有效。
2025-03-16 22:4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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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另一方应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非申请婚姻无效。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所说的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就符合这一规定情形。当婚姻被撤销后,该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不过,如果婚前就知晓对方有精神疾病还自愿结婚,那婚姻就是有效的。如果大家在婚姻中遇到类似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6 20:5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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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不是申请婚姻无效。
(2)一旦婚姻被撤销,其效力自始无效,双方不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夫妻间基于婚姻关系的诸多权益都不再存在。
(3)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当事人自行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4)在此类情况中,无过错方还拥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但如果婚前就知晓对方有精神疾病且自愿结婚,那么婚姻是有效的。
提醒:若遇到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的情况,要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03-16 19:1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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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另一方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等,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婚姻被撤销后,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双方先自行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等待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三)无过错方要及时主张损害赔偿,可在请求撤销婚姻的同时提出该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5-03-16 18:0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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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另一方应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非申请婚姻无效。民法典明确赋予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发现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另一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一年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处理,双方先尝试协商,若无法达成协议,可请求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3. 无过错方在请求撤销婚姻时,可一并主张损害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6 16:32: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