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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仲裁与监察针对同一事项且基于相同事实时,劳动监察通常不再受理。仲裁作为法定的争议处理程序,已经介入该争议,一事不再理原则发挥作用,旨在减少各方不必要的负担。
(2)若仲裁和监察处理事项不同,像仲裁处理工资支付争议,而劳动者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新违法事项向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一般会受理。不同的法律关系和违法情形,决定了监察部门有义务对新投诉展开调查。
提醒:
处理劳动纠纷时,要明确仲裁与监察所涉事项及法律关系,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2025-03-08 13:0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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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仲裁与监察针对同一事项、基于相同事实,劳动监察通常不再受理。仲裁已按法定程序处理争议,遵循一事不再理,可避免给双方增添不必要负担。
要是仲裁和监察处理事项不同,像仲裁处理工资支付争议,劳动者又投诉单位未依法缴社保等新违法事项,监察部门一般会受理。这是不同法律关系和违法情形,监察有职责调查处理新投诉。具体情况需看实际事项与法律关系 。
2025-03-08 12:5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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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在处理事项上,若为同一事项且基于相同事实,劳动监察一般不再受理;若事项不同则可能受理。
法律解析:
劳动领域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仲裁和监察针对同一事项且基于相同事实时,仲裁已有法定程序处理该争议,此时劳动监察不再受理,旨在避免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而当仲裁和监察处理的事项不同,像仲裁处理工资支付争议,劳动者又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新违法事项向监察部门投诉,由于这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和违法情形,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对新投诉展开调查处理。总之,关键在于具体的事项和法律关系。如果大家在劳动纠纷中遇到类似疑惑,不确定自身情况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08 12:3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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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在受理情况上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仲裁和监察针对同一事项且基于相同事实,劳动监察通常不再受理,这是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以减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必要负担。
解决措施及建议如下: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提前了解该原则,在启动仲裁或监察程序前,全面梳理自身诉求,避免重复申请导致资源浪费。
若仲裁和监察处理事项不同,如仲裁处理工资支付争议,劳动者又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向监察部门投诉,监察部门一般会受理,因其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和违法情形。
2. 相关部门应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让双方清晰知晓不同诉求的处理途径,保障合法权益。
3.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遇到纠纷时,要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争议性质,合理选择处理渠道。
2025-03-08 12:2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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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面临仲裁与监察的情况时,首先要确定两者所涉事项与事实。若属于同一事项且基于相同事实,应知晓劳动监察大概率不再受理,此时专注仲裁程序即可。
(二)若发现仲裁和监察处理事项不同,像仲裁处理工资支付争议,同时劳动者有新的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事项要投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监察部门会按职责受理调查。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所以对于不同违法情形,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处理。
2025-03-08 11:53: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