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涉外仲裁案件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但这不是绝对的,遇到特殊情况,仲裁庭可申请延长。你可以等仲裁庭通知,若长时间没结果,可联系仲裁机构询问进度。后续多关注案件动态,配合仲裁庭工作,以推动案件尽快有结果。
2025-12-06 15:23:16 回复专业解答是可以同时开庭审理的。如果涉外仲裁的案件的承认与执行的诉讼标的是一致的就是可以同时进行开庭审理,这是合理的行为。如果双方就法院做出的裁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上诉。
专业解答选择在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时,一般都会力争将争议提交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样做除了便于仲裁和对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可以信任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当事人对本国的仲裁机构比较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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