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定合理且全面,从多维度保障了各方权益。明确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体现了对双方意愿的尊重,避免一方在不知情下背负债务。将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契合家庭生活实际,保障家庭基本运转。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但符合特定条件的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平衡了债权人利益。
2.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大额债务签署时,务必共同签名确认,避免事后纠纷。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尤其是大额借款,应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借条等债务凭证,或者留存一方事后追认的证据。对于可能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各方都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护,以便在出现争议时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反映了双方共同的负债意愿,这种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自然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举债,由于这类债务的用途是保障家庭基本生活运转,与夫妻共同生活紧密相关,所以也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3)对于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若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同样会被判定为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对债权人权益的合理保护,同时也兼顾了夫妻双方的利益平衡。
提醒:
在涉及债务问题时,夫妻双方应注意保留与债务相关的证据,明确债务用途和双方的意思表示。债权人也要重视证据收集,避免债务纠纷发生时权益受损。
(一)夫妻若要明确债务为共同债务,尽量在债务相关文件上共同签名,避免事后追认可能产生的纠纷。
(二)在日常家庭消费中,对于金额较大可能构成债务的支出,夫妻间要保持沟通,留存好用于家庭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方面支出的凭证,以防争议。
(三)当涉及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时,债权人应注重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这是基于共同意思,算共同债务。
婚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像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花的钱,是共同债务。
超出日常所需的债务,要是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也算共同债务。认定关键就在是否共同意思、用于共同生活经营 。
结论: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是否基于共同意思、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几种情况。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比如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无疑是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支出等也属于共同债务;即使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只要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同样是共同债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保障了债权人及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实际生活中,你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存在疑问,或者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那么容易。要是负债是因为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那就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家庭的日常需要,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目的的,那这笔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得视情况而定。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活动的,那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如果债务是因为一方的个人非法行为导致的,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单方面借钱给这一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在婚姻期间,赠与行为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资产,然而这种情况也存在例外。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内,夫妇二人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然而,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专业解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回迁房本的法律归属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指出,被拆迁房屋一旦成为回迁房后,其未必即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换句话说,若被拆迁房屋权属人在与配偶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便已经拥有此类物业,按照法律规定将自动视为夫妻单方面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离婚诉讼时亦应当明确所有权归属某一方,而不可对之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双方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双方的共同意愿(如共同签字、事后追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常规支出通常被视为共同债务。超出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的债务,如果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也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在3年内有效,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3年内主张债权人,就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抗辩权。民法典规定,产生债务纠纷的,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主张债权,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注意取得和妥善保存合法借款凭据。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超出家庭生活所需,或者是非法债务等情形的,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有: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律师解析 1、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无效。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产生债务的,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务由一方自己使用的,属于个人债务。
律师解析 1、看情况。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符合“共债共签”、“事后追认”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用途”这三项原则。 2、民间借贷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同时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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