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审中可当庭提交新证据,但要符合法定情形,建议按举证期限举证,有新证据提前准备说明理由。
法律解析:
按照规定,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因客观原因在举证期限内无法提供,经法院准许延长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属于“新的证据”。属于新证据范畴的,法院一般会组织质证。若不属于新证据,对方可能以逾期举证提出异议,法院可能对逾期提供证据的当事人训诫、罚款;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则应采纳,但同样会对当事人训诫、罚款。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对于证据的提交等法律问题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合法的法律建议。
一审中当庭提交新证据需依循法定情形。“新的证据”包含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以及因客观原因在举证期限内无法提供,经法院准许延长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对于当事人而言,应深入了解新证据的界定标准,仔细梳理自身证据情况。若有符合新证据范畴的,提前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清晰阐述属于新证据的理由,以确保顺利提交。
2. 若不确定证据是否属于新证据,当事人应尽早与法院沟通咨询,避免因误判导致逾期举证的风险。
3. 从法院角度,应在案件审理前期明确告知当事人举证期限及新证据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证据提交和质证环节的指导与规范,保障庭审的公正与高效。
一审能当庭交新证据,但得符合法定情况。所谓“新证据”,就是举证期限满后新发现的,或者因客观原因在期限内和延长期限内都没法提供的证据。
是新证据的话,法院通常会组织质证。不是新证据,对方可能提异议。法院对逾期举证的,可能训诫、罚款;证据与基本事实有关的,会采纳但也会处罚。
一审最好按举证期限交证据,有新证据要提前备好材料说明理由 。
法律分析:
(1)一审中允许当庭提交新证据,前提是符合法定情形。新证据包含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以及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经法院准许延长后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属于新证据范畴当庭提交,法院通常会组织质证,保障双方对证据进行辩论的权利。
(3)若不属于新证据,对方可提出异议。法院对逾期举证当事人可能进行训诫、罚款;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会采纳但同样会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提醒:
一审务必按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有新证据要提前备好证明材料说明理由,避免不必要风险 。
(一)在一审进行前,仔细梳理证据,确保没有遗漏,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已知证据。
(二)若认为存在符合“新证据”范畴的证据,及时收集整理,并准备好能说明属于新证据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发现新证据的时间记录、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前提供证据的证明等。
(三)若不确定手中证据是否属于新证据,可事先与法官沟通咨询,避免当庭提交引发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