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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立案可以撤案吗

向** 湖北-鄂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03.02 08:13:22 417人阅读

诈骗立案可以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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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撤案规定:明确诈骗案作为公诉案件,报案人一般无随意撤案权力。这是因为犯罪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

(二)反映自身意愿:若因谅解等原因想撤案,可将真实想法如实告知公安机关,让其知晓自身态度。

(三)等待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会依据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判断是否继续推进程序或依法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2025-03-02 14:1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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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多是公诉案,一旦公安立案,报案人一般不能随便撤案。
我曾接触过类似案子,报案人后来心软想撤案却不行。

刑事诉讼里,犯罪既害了个人,也损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哪怕报案人想撤,公安也会依事实证据按程序推进。

要是侦查中出现法定情形,像情节轻、过时效等,公安才会撤案。报案人可把想法如实告知,让公安依法处理 。

2025-03-02 12:1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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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案立案后报案人通常不能随意撤案。
法律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诈骗案属于公诉案件。犯罪行为不只是对被害人个人权益造成侵害,更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与法律秩序。即便报案人出于谅解嫌疑人等因素想要撤案,公安机关也会依据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持续推进侦查、起诉等流程。不过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公安机关会依法撤销案件。所以报案人没有撤案决定权,但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地反馈给公安机关,让其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要是大家对诈骗案撤案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02 10:54: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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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作为公诉案件,报案人一般无法随意撤案。这是因为犯罪行为的影响不局限于被害人个体,还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法律秩序的维护。

对此有以下建议:
1. 报案人应明确自身没有撤案决定权,避免因误解而采取不当行为。要理性看待案件进展,不可因一时想法而干扰司法程序。
  
2. 若报案人有谅解嫌疑人等想法,应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自身意愿。公安机关会将此作为案件处理的参考因素之一。

3. 对于案件后续走向,报案人需保持关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和相关证据,以协助案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2025-03-02 09:3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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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诈骗案作为公诉案件,其性质决定了立案后报案人无随意撤案的权利。这是因为犯罪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造成了破坏,并非仅涉及报案人与嫌疑人的私人纠纷。
(2)即便报案人出于谅解等原因想撤案,公安机关不会因报案人意愿而停止办案。公安机关会依据事实和证据,遵循法律规定推进刑事程序。
(3)存在法定情形时,公安机关会依法撤销案件。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

提醒:
遭遇诈骗报案后,不要自行决定撤案,应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自身想法,让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案件 。  

2025-03-02 09:01:04 回复

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知错悔罪,主动向受害人退赔,投案自首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它情况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法律依据: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知错悔罪,主动向受害人退赔,投案自首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它情况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法律依据: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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