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平谷区法律咨询 > 平谷区仲裁法律咨询 >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可以向哪些机构提出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可以向哪些机构提出

林* 北京-平谷区 仲裁咨询 2025.02.28 17:07:13 326人阅读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可以向哪些机构提出

其他人都在看:
平谷区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平谷区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如果打算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一定要留意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交。这样仲裁委员会才能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

(二)要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同样要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进行。而且既可以直接请求法院裁定,也能在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申请确认其效力。

(三)当双方分别请求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时,由法院裁定。但要记住这个时间限制,不然法院可能不受理,除非仲裁机构先有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  

2025-02-28 20:51:24 回复
咨询我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可找两个地方。首先是仲裁委员会。当事人若对仲裁协议效力存疑,要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向其提出,仲裁委员会能决定协议效力。

   其次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可直接请法院裁定效力,也能在仲裁委员会决定后,申请法院确认。若一方找仲裁委,另一方找法院,由法院裁定。不过向法院提异议要在首次开庭前,否则不受理,除非仲裁机构先做了决定 。

2025-02-28 20:10:1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可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且在特定情况下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解析: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存疑时,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仲裁委员会有权力对其效力作出决定。同时,当事人也能直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效力,或者在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后,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决定效力。当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裁定时,由人民法院裁定。不过要注意,向法院提出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不然法院通常不受理,除非仲裁机构先于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了决定。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关于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问题,不确定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5-02-28 20:06:01 回复
咨询我

1.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确可向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两个机构提出。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问题的合理救济途径,确保仲裁程序合法公正进行。

2.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首先,当事人若对仲裁协议效力存疑,务必仔细研读仲裁协议条款,清晰自身权利义务。
其次,在决定向哪个机构提出异议时,需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证据收集状况以及不同机构处理方式的特点。
再者,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无论是向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都要确保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进行,以免丧失权利。
最后,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2025-02-28 19:09:2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存在两个可提出的机构,这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选择空间。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需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仲裁委员会能自主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判断,这体现了仲裁的自主性和专业性。

(2)当事人还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出。既可以直接请求法院裁定,也能在仲裁委员会决定后申请确认其效力。当双方分别向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请求时,由法院裁定,这突出了司法在这类争议中的最终决定权。

(3)向法院提出异议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特殊情况除外,这保证了程序的有序推进。

提醒:
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合适机构提出,以免权益受损。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分析 。

2025-02-28 17:20:0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应如何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相关知识:劳动诉讼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是有当事人的,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条件:1.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其,其他人未经委托无权。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根据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高作出了有关的司法解释,对仲裁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4.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否则可以不予受理。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也不受理。5.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人民对书经审查,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的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即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首先由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要求重新审理判决。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的,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均按普通程序进行,即进行通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开庭。开庭时宣布审判人员名单及法庭纪律,询问是否请求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判决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上诉。当事人对一审或二审生效的判决及调解协议,均可申请再审,是否再审由决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