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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中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某仲裁机构仲裁,是否意味着,一方可以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梁** 福建-厦门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17 23:19:16 369人阅读

双方协议中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某仲裁机构仲裁,是否意味着,一方可以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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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双方约定由仲裁机构解决纠纷,那么就去仲裁机构吧。  仲裁一般比较高效快捷,也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手段。  生效的仲裁结果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按照约定写的是“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不去。  合同一方向人民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可以继续审理。  但是如果一方选择去的话,依照协议会被认定双方约定为仲裁解决,如果对方答辩时提出不同意诉讼解决,就有可能会被驳回。

2020-09-17 23:2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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