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通常不能认定为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一般来说,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而不认罪认罚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或对犯罪事实有所隐瞒,这与自首的构成要件不符。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综合判断。如果在检察院阶段,犯罪嫌疑人虽不认罪认罚,但存在其他符合自首条件的情形,如在办案机关未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投案等,仍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
在检察院阶段不认罪认罚不能算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而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程序。
如果在检察院阶段不认罪认罚,就不符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条件,不能认定为自首。只有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可能被认定为自首。
自首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不满足自首条件,量刑时就不能享受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待遇。所以,是否认罪认罚对于认定自首以及量刑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1.检察院阶段不认罪认罚一般不能算自首。自首要求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若在检察院阶段仍不认罪,未如实供述,就不符合自首的条件。
2.不过,若犯罪嫌疑人在其他阶段有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的行为,即便在检察院阶段不认罪认罚,也可能综合考量认定为自首。但这种情况需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在检察院阶段不认罪认罚仍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核心回答: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使在检察院阶段不认罪认罚,也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阐述如下:
其一,如实供述是关键,只要能如实交代犯罪的全部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就满足了自首的条件。
其二,主观上有主动投案的意愿,虽然在检察院阶段态度有所变化,但最初的投案行为和如实供述的事实是认定自首的重要依据。解决措施和建议: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应积极向检察机关说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如实供述的真实性和主动性。
同时,检察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确保对自首情节的认定准确无误。
专业解答在公安机关阶段签署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后,检察院应在10日内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若案件复杂或重大,可延长15天。若被告人可能被判刑超过一年,可适当延长至15日。若犯罪嫌疑人承认罪行并接受惩罚,符合速裁程序要求,检察院应尽快完成审判。
专业解答检察院阶段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减刑幅度一般需要法院进行判决,只能从法定量刑幅度从轻处罚。如果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有明显悔改的行为,以及在有期徒刑内有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或者是检举他人的重大活动,则可以适当减刑。
专业解答签认罪认罚书跟起诉至法院的时间长短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无论嫌疑人有没有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都是一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能延长15天。而且,签认罪认罚书建立在嫌疑人自愿的基础上,检察院不能强迫嫌疑人认罪认罚。
专业解答嫌疑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书的情况下理论上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因为嫌疑人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可是法律上没有规定主动认罪可以减轻处罚的幅度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一般都是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可只有嫌疑人的认罪口供并不能定罪。
专业解答可以。具体刑期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情节,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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