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误工费赔偿标准没有固定的最低金额,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 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定。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后持续误工,那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2.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形。一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就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二是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受害人没办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在北京,误工费赔偿标准不是有个固定的最低数额。具体赔偿是按照两个方面来确定的:
1. 误工时间:主要看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给出的证明。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致残,误工情况一直持续,那误工时间就能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2.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形。一是有固定收入的,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算误工费;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受害人没办法拿出证据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那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在北京,误工费赔偿标准并非有固定的最低金额,而是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误工时间的确定
误工时间需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明确。若受害人因伤致残且持续误工,这种情况下,误工时间能够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收入状况的计算
收入状况分为两种情形:
1.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2.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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