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简单说根据咱们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那些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从你知道自己权益受损,还有那个该赔钱的家伙是谁的那一天开始算。要是过了二十年还没去告状的话,那就别想再找法院帮忙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自己申请延期什么的。说到信用卡欠款这个事儿,如果你欠着钱不还,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肯定会来找你要账的。
专业解答别担心,法律给了我们3年的时间来追讨。但这是底线了,除非还有别的规矩。诉讼时效,就是从你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并且知道谁欠你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过了20年,那人民法院就不管你,除非有啥特别的情况,比如说你自己去申请的话,他们才会考虑帮你延长这个期限。所以赶紧抓住机会,别让你的权益过期。
专业解答就是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的话,就算你去法院告他也没用,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能证明你在这二十年内一直在找他要钱,这样的话,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你延长诉讼时效。
专业解答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头说的,如果你的权益被侵害了,而且侵害你权益的那个人也知道这事儿的话,那么你有三年时间去告他们。这个时间是从你知道自己被欺负或者应该知道的那天开始算起。但是如果你超过二十年还不去找法院帮忙处理的话,那就没戏,除非是有特别奇怪的事情发生,法院才能考虑帮你把时间再延长下去。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说,欠债还钱这种事儿,有个期限就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开始算,到你看到或应该看到那个人是谁这段时间都算上。不过,要是过了二十年以后,老实说,法院就不会帮你维权了除非出现特别的情况,比如那个人突然有钱了,法院才可能会考虑你的请求,给你延长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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