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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 河南-洛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1.04 04:10:59 438人阅读

商铺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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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取得的商铺不动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像一对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各种经营活动获得的收益,那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商铺不动产的增值部分,一般也得算在夫妻共同财产里。不过,如果这商铺是一方婚前就买好的,而且登记在他个人名下,婚后又没做财产约定,那这商铺通常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有书面约定说这商铺属于一方所有,或者出现了其他特殊情况,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得把购买时间、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约定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考虑进去,才能准确判断商铺不动产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5-01-04 12: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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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取得的商铺不动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形判定,多数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例外。
1. 一般情形下,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商铺不动产及其增值部分通常归夫妻共同所有。
2. 若商铺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又无财产约定,那该商铺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 若双方有书面约定商铺归属,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就按约定处理。

建议夫妻双方在涉及商铺不动产等财产问题时,尽量提前做好书面约定,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已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04 11:3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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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婚后得到的那个商铺不动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赚来的收益,还有这些财产,都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一起所有。那商铺不动产增值的那部分,一般也得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这个商铺是一方在婚前就买好,并且登记在他自己一个人的名下,婚后也没有做财产约定,那这个商铺一般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有书面约定说这个商铺归一方所有,或者出现了其他特殊情况,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总之,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判断商铺不动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得综合考虑购买的时间、登记的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这些因素。

2025-01-04 09:4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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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常情况下,婚后拿到的商铺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获得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商铺不动产增值部分一般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若商铺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无财产约定,通常属个人财产。若双方有书面约定或有特殊情况,则按约定处理。

3. 要判断商铺不动产归属需具体分析,综合购买时间、登记情况及双方约定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划分。

2025-01-04 07:4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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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婚后得到的商铺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获得的收益这类财产,都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商铺不动产的增值部分,一般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若商铺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也没有做财产约定,则该商铺通常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2、若双方有书面形式约定商铺属于某一方所有,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则按照约定处理。

总之,要判断商铺不动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综合考虑购买时间、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因素。

2025-01-04 05:51:1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扩展资料:一、《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一)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四)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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