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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债权人必须对债务人为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到期的债权;其次,债务人才有可能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但这个债权并非专属性质,也就是说,它不能仅仅因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存在特定的关系而成立;再者,债务人应当怠于行使其已到期的债权,并且这种行为会给债权人带来实际的损失;最后,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也必须是已经到期的,如果没有到期,那么次债务人便有权利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综上所述,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时,代位权才能够依法成立并得以实施。
2024-12-26 10:0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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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来给你简单说说啥叫“代位权”。它得有几个条件才行。
第一个就是得是这个债主子对借他钱的人告上法院的官司赢了,而且这个欠条还没过期。也就是说,你的债权得是合理的、有效的并且已经到了最后期限的那种情况,这样你才有可能去告那个借你钱的人的朋友或者家人什么的。
接下来这个条件就是说这个借钱的人也得多多少少欠着别人点钱,但这些钱不是只属于他自己一个人所有的。比如说,那些跟丈夫妻子、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之间因为互相抚养和照顾而产生的那种还款要求就不行,当然,像因为继承遗产这种事儿产生的钱款要求也是不能代替那位借钱的人去追讨的。
再往下说,如果这个借钱的人不愿意去告他的朋友或者家人让他们还钱,结果导致你的利益受到了损失的话,那你就可以去告他的朋友或者家人了。也就是说,借钱的人不能只是嘴巴上说说想让他朋友或家人还钱,而是必须得做点实际行动,比如说跑到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找个仲裁机构仲裁之类的。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就是,这个借钱人手里的欠条也得是已经到期了的,否则你也别想把这个官司打下去。总的来说对于代位权这件事来说,只要你能满足以上提到的那几项条件,你就真的可以去打这场官司了
2024-12-26 09:2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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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代位权究竟需要哪些条件。
首先,你得确定你对那个欠你钱的人(债务人)的债务是合法的、有效的,并且已经到还款期了,这样你才有资格去讨债。
其次,那个人还欠着别人(次债务人)的钱,而且这种债务可不是那种只有他自己能享受的,而是大家都可以共享的。比如说因为照顾老人、孩子、父母等产生的费用,这些都不能用代位权来解决。再有就是,如果那个人明明有钱却不去找别人催债,让你受到了损失,也就是他没有通过打官司或者仲裁机构去找那些欠他钱的人索取费用。
最后那个人的债务必须已经到了应该还的时候了。要是他的债务还没到期,那么其他人就可以拒绝给他还债。所以,想要顺利地使用这个代位权,你必须同时具备上面说的所有条件才行。
2024-12-26 08:1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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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成立条件主要有3点:
1.债权人需拥有对债务人合法有效且已到期的债权;
2.债务人需对次债务人生效相应债权,但财产性请求权除外;
3.债务人需要未能及时追索次债务人的债务,导致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只有在以上所有条件都符合时,代位权才会被法律认可。
2024-12-26 07:43: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