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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深圳诉讼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乔** 江苏-连云港 诉讼管辖咨询 2018.02.22 13:34:35 16人阅读

朋友在深圳,因为一个案件要去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交一些诉讼费,他要问这个深圳诉讼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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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案件诉讼费交纳标准: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4)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5) 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
  
(6) 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
  
(7) 除有财产争议的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8)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
  
(9)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每件交纳100元;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11) 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12)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13) 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2018-02-22 13:4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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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诉讼费怎么计算:  
1、诉讼费并不只是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收取的依据为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办法在第一条就明确规定诉讼费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申请费的种类较多,如申请财产保全、申请破产等都需要交纳申请费。  
2、不涉及分割财产按件收取。具体到离婚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案件受理费是预交的,最终也会有费用承担者。相较于其他诉讼,离婚诉讼因较强的人身家庭属性,诉讼费用的承担并非简单地由败诉一方承担。首先,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且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一些地方还可以退还部分案件受理费。在原告撤诉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案件受理费承担也采用“协商在前,决定在后”的承担方式。

2020-11-05 02:27:48 回复


1、怎样计算计时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单位,应付职工的计时工资是根据工资标准、考勤记录和有关制度计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又因采用月薪制或采用日薪制而有所不同。
采用月薪制计时工资时,计时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时工资月标准工资-日工资额×缺勤天数
其中:月标准工资可以根据工资卡片的记录取得,缺勤记录可以根据考勤记录取得,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有如下两种:
(1)每月固定按30天计算,日工资率为每月标准工资除以30天,即:
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30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日工资率时,缺勤期间的节假日也视为缺勤,照样要扣工资。
(2)每月按21天计算(全年365天扣除法定节假日7天及104个公休日,再用12个月平均),日工资率为全月标准工资除以21天,即:
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21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日工资率时,缺勤期间的节假日、星期天不算缺勤,不扣工资。
2、怎样计算计件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付工人的计件工资是按产量工时记录的个人(或班组)完成的合格完工产品产量乘以计件单价计算的。此外,生产中产生的废品,如果是材料缺陷(材废)原因造成的,则按相应的计件单价照付工资,如果是加工失误造成的,不付计件工资。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
如果工人(或小组)在1个月内加工多种不同产品,而且各种产品的计件单不同时,则分别按上式计算每种产品的计件工资后汇总即为应付该职工(小组)的计件工资额。
上述公式中的计件单价,应该是某种产品的定额工时数,乘以制造该种产品所需要的某种等级工人的小时工资率求得。
实际工作中,计件工资还可以按完成定额工时乘以工时单价(经测算确定的小时工资率)计算:
首先,计算月份内完成的各种产品的定额工时数,公式为:
完成定额工时数∑(每种产品完成数量×该种产品单位定额工时)
其中产品完成数包括合格产品数量和料废品数量。
其次,根据定额工时数和小时工资率计算应付计件工资,公式为:
应付计件工资完成定额工时数×工时单价
在企业实行小组集体计件工资时,应按上述方法
首先计算出小组应得的计件工资总额,
然后在小组成员间进行分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非本市户籍 ①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③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④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高层次人才 ①属于规上限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经市人才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本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允许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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