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复议申请,通常应向作出相应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之上一层级或者同一层次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政府提交。举例而言,若派出所依法做出了某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那么,申请复议者就应该将复议申请提交至县级公安局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受理投诉机构;若是由县级公安局做出的处罚决定,则申请人在进行复议申请之时,其复议机关一般应为市级公安局或是县级人民政府。值得强调的是,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际必须清楚遵循相应的期限规定,一般从知晓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六十日之内便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另外,在提出复议申请时,申请人理应准备充足的相关资料,以便于全面阐释自己进行复议申请的原因以及所依据的事实。
2024-11-29 17:06:01 回复
治安处罚中的行政复议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例如,若由派出所做出惩罚决定,则审核方可能为县级公安局或县级人民政府;如由县级公安局做出决定,则审核方常为市级公安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注意,申请复议需在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后60日之内进行,并要有相关资料支持复议理据。
2024-11-29 16:36:27 回复
治安处罚方面的行政复议你得去找做这个决定的那个公安部门的上级单位或者跟它级别一样的政府提出来。比如说要是派出所在决定的,那你就去县里的公安局或者县政府那里提复议;要是县公安局做的决定那你就得去市公安局或者县政府那里提复议了。不过要提醒你申请行政复议可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从你知道这个具体行政行为那天开始算,60天之内要去复议才行。还有你去提复议的时候,最好把纸质材料都准备齐备,这样才能让人家清楚你为什么要复议以及你所讲的理由和证据都是什么。
2024-11-29 14:51:1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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