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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欠款的方法有哪几种类型
想要把钱要回来,通常有这么几个办法:首先你可以跟借钱的那个人好好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定个时间表或者规定啥时候还清;再者也可以去法院告他,让法律帮咱们要债;还有就是,你可以试试看发个支付令给他,如果借钱的人没在规定时间里反驳,又不还这个钱的话,你就可以找法院帮忙强制执行了;最后如果当时有做过担保的话,那就赶快去找担保人让他们来负责这笔债务。
要想把欠咱们钱的那些家伙追回来,常见的办法大概就这几个:首先我们得跟他们好好谈一谈,看看能不能把还款时间、方式这些都确定下来;然后走法律程序也不错告上法院让他们老老实实地掏腰包还钱就是了。还有个办法就是申请支付令,要是欠债的那位在规定的时间里没啥意见,也不还钱的话,那咱们就可以找法院帮忙强制执行。当然如果当时有担保人这个角色的话,那就能让他来负责这件事情了。
追讨拖欠款项时,通常会采用如下几种策略:第一,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建设性的交流,共同制定详细周全的还款方案并设定合理的还款期限;第二,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借助法律的力量迫使债务人偿还所欠债务;此外,也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若在法定时间内债务人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且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如存在担保协议,债权人亦可依据该协议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追讨拖欠款项常见策略有: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方案和期限;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支付令,债务人未异议且不履行时可申请执行;若有担保协议,可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刑事辩护的定义和种类有哪些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刑事辩护的种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一)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根据事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地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而不是猜想、推测,更不是凭空捏造。“根据法律”,就是在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以法律作为辩护的准则和依据,无论是无罪、有罪、罪轻、罪重,都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根据事实和法律”,是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但如果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或者减轻处罚而弄虚作假、违背法律,则不能认为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是正当履行职责。(二)辩护人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是辩护人应当进行的主要工作,也是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惟一正确的途径。“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就是说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向被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进行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时,要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注意了解和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虽有犯罪行为但同时具有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各种证据,比如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有没有、表现,在中是否起次要作用,等等,并向司法机关提出有关证据和辩护意见。
解答如下,原告的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没有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在一定条件下,原告还可以,要求通过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比如,在诉讼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人民无法查清案情,原告也无法胜诉,而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原告在短期内不可能提供,人民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取。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原告可以向人民申请撤诉。原告在撤诉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获取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新的证据,就可以就同一诉讼请求向人民重新提讼。另一种情况是处分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处分了自己的实体权利。此种撤诉,原告不得再。比如甲诉乙要求支付合同的价款,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甲免除了乙的债务,同时申请撤诉,甲在撤诉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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