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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有一处劳务需要拆迁,问一下国有划拨土地建筑物的拆迁补偿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每一次拆迁的时候才制定的,所以全国各地,每一次拆迁的政策可能都多多少少有些差异。在有些拆迁中,出让的土地补偿金标准会按照拆迁许可证申领的时点计算,所以如果拆迁许可证早于你交纳出让金的时点,就有可能造成补偿金低于出让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城市拆迁房屋补偿: 按照市场价补偿,即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同位置同区段新商品房的价格确定补偿。 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 二、征收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 上述的补偿项目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一块就没有了。其他的,与出让的土地一样补偿。 三、换个方式,如果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后 那补偿款项中剩余款项全归你所有。 一个原则: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拆迁,都应当对地上附属物作出补偿。以上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拆迁中,还要看各地拆迁中的政策了。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住房经批准可以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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