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房者有意终止购销合约,应首先行使催告之权利。在催告期届满之后的第三个月份内,倘若发展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交房工作,购房者便可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即满足两个路径:一为发展商严重逾期未予交房;二为经催告后历经三个月仍未实现交房承诺。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日期起计,三个月后正式生效,直至一年后终止,即解除权的有效期限为整整一年。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有权随时通知发展商解除合同,但若超过一年期限,则将永久性地失去解除权。对于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责任。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依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亦或是约定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2024-10-27 05:45:01 回复
若购房者欲解除购房合同,须先行履行催告义务。在发出催告后满三个月之时,倘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那么购房者便享有合同解除之权利。该项权利的实现需满足两项条件:其一,开发商逾期未按约交付房屋;其二,自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仍未收到交房通知。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间始于催告日的次日,终止时间为一年整。在这一年之内,购房者有权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然而,一旦超出此年的规定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行为,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依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亦可约定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2024-10-27 04:18:29 回复
解析:
若购房者欲撤销本合同,应首先采取书面形式发出正式的催告函。经过催告之后的第三个月届满,开发商仍旧未能按期交付房产,则购房者有权依法终止该份购房合同,具体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开发商需要确有延期交房行为;其次,自催告之日起已逾三个月而开发商未能顺利交房。购房者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将自催告之日开始往后推延三个月,直至一年期结束。也就是说,这一年的时间内,购房者均可随时书面通知开发商取消本合同。然而,如果超出这个时限,那么购房者便永久失去了此次的解约权利。在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的情形下,其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双方可以事先协议约定,当其中一方出现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时,应对另一方进行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补偿,同时也可以明确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识证交付房展或者买受人识证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一个目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催告无效,可以根据此条款通过诉讼来维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