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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成员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面,通常情况下,当农村家庭所拥有的集体土地面临征收并因此获得相关的征地补偿款后,只要该家庭中的任何一位成员曾经参与过承包土地的经营管理工作,他们均有权享受这部分补偿金。而针对每笔补偿款中具体的份额如何进行合理划分的问题,则应当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2024-10-27 01: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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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成员在征地补偿款中的分配问题:在正常情况下,若农村家庭的集体土地受到征收并因此获得到征地补偿款项时,凡属该家庭的所有组成成员,无论是否曾经参与过承包土地的耕种,皆可平等地享受此拆迁补偿的权益。
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分配比例,则可以由相关家庭成员通过友好协商来最终敲定。
2024-10-27 01:0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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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家庭成员对于您所提及的征地补偿款项如何进行分配这一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农村家庭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项,那么只要该家庭中的每位成员都曾拥有过承包土地的权益,便同样有权分享这些补偿款项。在此基础上,关于每个人能够享有的补偿份额到底应该如何确定,其实是可以通过家庭内部的成员们共同协商来达成共识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4-10-27 00:24: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