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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管辖效力法院效力是个什么意思?

逍** 河北-石家庄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2.14 19:04:34 20人阅读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仲裁管辖效力法院效力是什么意思,我朋友对于这个一直摸不清楚,想找你们来问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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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据此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话,应当向协议中约定的仲裁部分申请纠纷解决。在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提出异议的,法院将驳回起诉。

2018-02-14 19:1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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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仲裁管辖效力法院效力是:
(1)仲裁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 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这个仲裁机构是可以任意选的。
(2)而诉讼管辖权是指法院对哪些案件有管辖权
管辖权的确定的基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当然其他民事关系略有不同  如合同关系 可以是合同履行地 ,意味着 只有这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这个双方当时人是不可以选的。
如:因合同关系引发的纠纷原被告合同履行地均在A地 则只有A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 发生争议时提交B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那么 B地的仲裁机构就具有管辖权了——这就排除了A地法院诉讼管辖的效力

2018-02-14 19:0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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