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人民检察院是怎么做的吗?他们要在接到警察叔叔提交上来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7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判断。如果检察院觉得批准逮捕不行的话,那么警察叔叔得赶紧把人放了,他们还得及时告诉检察院这个事情办好了没。要是案子还有点疑点,而且又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那检察院就会让人先保释或者监视居住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需在七日内进行决策,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捕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此外,如果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则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2024-10-23 16:13:5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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