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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是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通过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是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2024-10-21 14:0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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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侵犯商业秘密都有哪些主要形式吗?听我给大家说说。
第一种,就是有人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像盗窃、利诱或者胁迫之类的,去获取那些有商业秘密的人的秘密。这可不行,人家的商业秘密怎么能这么被弄走?
还有,要是有人把通过前面那种不正当手段得到的商业秘密,给披露出去,或者自己使用了,又或者允许别人使用,这也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有的人本来是跟商业秘密的所有者有约定的,或者人家所有者要求保守这个秘密,他却违反了这些要求,把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给披露出去了,或者自己使用,还允许别人使用,这同样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
2024-10-21 12:1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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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主要有这些形式:
一是用盗窃、利诱、胁迫之类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是把用前面那种手段得到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出去、自己使用或者让别人使用;
三是违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把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出去、自己使用或者让别人使用。
2024-10-21 11:2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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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侵犯商业秘密主要有如下形式:
其一,通过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其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第一种手段所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其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进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024-10-21 10:26:12 回复